2007/12/20

書寫,與被認為的寂寞

有的時候,會有種千夫所指、萬口莫辯的感覺。常常這樣的好處,是久了就習慣了,別人的批評就不太會放在心上;壞處呢,是沒什麼沉冤得雪的機會。

比方說,每當我的平均文字輸出率達到一個數量的時候,就會有人問我:你心情很不好喔?久而久之,我就變成了一個容易情緒低潮的人,至少,在別人眼裡。

嚴格來說,我的書寫量的確跟情緒有這某種程度的關連。我心情起伏最大的要算是高中的前兩年,那段時間寫的東西前前後後恐怕有快十萬字吧,漸漸的,我發現其實書寫最大的功能在於將腦中的思緒轉換成具體的呈現,而不僅僅是情緒的宣洩。

我們的大腦在每一瞬間都有千萬的念頭在流動,然而大都稍縱即逝,僅有那些被捕捉下來具體以文字(或是其他符號)呈現的,才成為了思想、藝術,跟知識。

說話當然也具有類似的功能,但書寫與口頭上爭論的不同在於,因為缺少了在立即的互動中佔得上風的需要,書寫者也才有了機會以旁觀者之姿重新審視自己的造物。
(當然,現在錄音工具普及,如果會聲音編輯的話,我相信也是可以達到一樣的效果啦....如果有人一直反覆聽自己的聲音不會覺得奇怪的話....^_^)

前一陣子有好幾本討論寫作可以讓人變聰明的書,我相信這件事情多少是有點根據的。無論那些書裡的理論是什麼,至少文字的使用目前為止還是與「知識」這件事密不可分(現今大部分的主流文化亦復如是),而且前面提到「非即時互動」的特性,讓書寫由單純的「宣洩」演變成「提煉」的過程。

所以,一個人寫得多,應該是因為他想得多,而不見得是因為他負面情緒多。

那麼,想得多有什麼壞處呢?就物理的層面來說,走路容易絆到、跌到,或撞到電線杆,所以千萬別在 downtown 過馬路時想太多;就心理的層面而言,想多了就會意見多,意見多又思路清晰就更容易批評到人家的痛處,這樣就容易得罪人。
如果要想得多又不願得罪人,那麼最好就是批評自己,或是批評一個漫無邊際的對象(比方說世道人心啦,大環境啦,或是文化包袱之類的)。

從這樣的觀點來看,也就無怪乎常常書寫量大的人會被認為是自我感覺不佳或是憤世嫉俗了。
寫來寫去,結論就是別想太多,早早去睡覺的好。

反正誰在乎誰痛苦 :-D。 Whoever cares, suff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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